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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办学活力若干意见”刷爆朋友圈,如何落地?专家解析“行动指南” | 头条

小新君 新校长传媒 2021-12-23

 

 

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答疑。


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对《若干意见》反响热烈,部分内容冲上热点,阅读量上亿,讨论逾千条。



《若干意见》对当下中国教育意味着什么?还将对学校办学产生哪些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做了系统梳理。



多方声音


 ● 学校活力是一切教育问题改进的源头 


教育改进是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源头,学校活力是一切教育问题改进的源头。个人是从五个点来看这次八部委联合发文的重要意义:
1.文件经过最高决策机关——本次出台的“若干意见”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意味着这是一项事关中国教育发展方向大战略、承接全社会对教育活力重大期望的事情。
2.八部委的构成很“落实”——组织部,涉及到学校干部任用机制;宣传部,涉及到意识形态把关;中央编办,涉及到学校人事编制的老大难问题;国家发改委,涉及到教育发展的规划与投入;财政部,涉及到教育财政经费的使用方式;公安部,涉及到教育安全与社会稳定……多部委对教育课题联合发文很常见,但这次的“阵容”很罕见,几乎全是关乎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结构性调整的关键部门。
3.强调办学自主权纲举目张——文件开门见山,提出了中小学办学活力的三个关键要素:教育教学自主权、人事工作自主权、经费使用自主权,在各地学校教育不断强化规范,现代学校治理无所适从的大形势下,终于有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纲举目张,踩到了要害。
4.强化办学内生动力科学专业——评价导向、校内激励、学校文化引领、优质学校带动等,我从一个教育生态研究者的角度来看,都是策略性要点,既重要也现实且专业。
5.办学支撑保障有重点有新意——意味着国家在校长职级制、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教职工配备、奖励性绩效工资、社会资源拓展等方面,要实质性加大力度。
总而言之,“意见”落地的力度虽有区域差别,但政策的趋势与方向却值得期待,那些有行动在前的区域、学校、校长和老师,有福了。
——李斌(蒲公英教育智库总裁)

● 基础教育发展的“及时雨”“强心针” 


《意见》的出台,既是对十九大报告、全国教育大会及育人方式变革等精神的回应与叠加,也是对当前受到应试教育极端环境挤压的基础教育的唤醒和政策支持,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及时雨”“强心剂”。文件精神让人振奋,也让人感觉到了压力与动力。
在《意见》中,“激发活力”成为了一个核心词。这正是为了给处于疫情以及应试教育等环境下的基础教育,能够真正回归教育本真,切实担负起建设教育强国、发展素质教育的国家和民族责任,创造解放学校发展活力的更好环境。
好的教育的根本就是让学校拥有更加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意见》中,特别强调了“保障办学自主权”,提出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这从人财事等方面,在根本上为学校发展创造了自主发展、特色发展、活力发展的条件,使更多的校长可以放下包袱,充分发挥自己的教育智慧和管理智慧,促进学校高质量高品质发展。
评价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的“指挥棒”作用,为此,《意见》也进一步明确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这些政策,为学校和校长松绑,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学校发展的“紧箍咒”,为学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意见》中提出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办学机制改革,这既是对各地办学经验的总结,也是新的要求。作为区域教育发展的带动设计,是中国这样一个教育大国的教育创新和探索,我认为更加重要的是应当在各项配套措施上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与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制约集团化发展的条件和机制问题。
学校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需要教育创造自由和宽松的环境。
德国教育家普朗格说:“教育的最重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把人的创造力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相信《意见》的有效落实,一定会激发基础教育的办学活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祖国栋梁之才。
——孙先亮(青岛二中校长)

 ● 学校在教师聘用和引进中有了话语权 


传统的教师招聘工作一般由人事编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组织的教师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加体检的方式进行,多数是“以分取人”,未能完全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要求,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更没有用人单位在岗位实践中对应聘人员职业操守与从教能力的考核环节,所聘教师往往与学校的实际需求不符,给学校的教师管理和师资培训带来很多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学校作为实际用人单位,在教师招聘过程中的话语权明显偏弱。
针对这种弊端,《意见》指出:完善教师“县管校聘”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将聘用教师的权力下放到学校,让学校在教师聘用和引进中具有适度的话语权,真正能把愿意当教师、善于当教师的优质师源招聘到学校中来。——贾利民(河北省兴隆县六道河中学校长)

 ● 切中当前教育发展问题中的要害 


该《意见》针对性很强,特别是其中的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强化校内激励作用和选优配强校长等,很好切中了当前教育发展问题中的要害,具有很强的引领性。不过,落实的政策才是真正的政策,期待《意见》能够很好地得到落实,能够扭转当前教育实践中一些不科学的现象和不正确的方向,也希望能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督导。
——刘希娅(重庆谢家湾小学校长)

文件抓住了当前实践中的突出的关键的问题,明确了改的方向,接下去的问题是地方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理解与落实,但关于权力问题存在感问题,到达地方,困难一定比想象的更大。期待地方主政者的正确作为。——张丰(浙江教研室副主任)


专家解读:推进中小学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指南


张志勇(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中央八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为推进中小学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
教育治理现代化,从本质上说,是教育权力的科学配置及有效行使。推进中小学治理现代化,必须明晰政府、学校权责边界,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意见》在保障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方面,实现了一系列重要突破。
一是围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强调“一构建五自主”。课程是学校育人的根本,《意见》要求落实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在此基础上,《意见》赋予学校五个方面的自主权,即“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这五大自主权为广大教师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尚方宝剑”。
二是围绕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强调“一参与四自主”。用人自主权,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要求“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赋予学校四个方面的用人自主权,即“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在教师招聘方面,“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 “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这些举措让学校在人事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自主权限,将很好地推动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是围绕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强调“一优先三自主”。《意见》要求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公用经费要“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有效使用、正常运转”“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等等。“一优先三自主”不仅赋予了学校使用经费的自主权,还确保了学校经费能够最大程度上用于教育教学需要。
二、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中小学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要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增强学校办学的内生动力。《意见》围绕激发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要求加快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办好一所学校,要有坚定的教育信仰,关键是不忘教育初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这是内生动力之根,办学活力之源。《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为学校静下心来办教育提供了明确方向和前提条件。
二是强化校内激励作用。《意见》明确提出了“五大激励”:注重精神荣誉激励、强化专业发展激励、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和突出关心爱护激励。“五大激励”将充分发挥学校对教师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师安心从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是强化学校文化的引领作用。《意见》特别强调学校文化建设对于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重要作用,提出要以科学的办学理念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以多样化的校园文化建设使中小学焕发勃勃生机。
四是强调优质学校的带动作用。《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这些有效举措,不断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支撑保障能力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加强学校办学的支撑保障能力进行了明确。
一是重视校长队伍建设。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意见》强调“各地要把培养好、选配好校长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因素,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制定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有关办法,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二是注重加强对中小学办学条件的保障。《意见》要求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健全生均公用经费和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这些政策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对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支撑和保障。
三是不断拓展社会资源。《意见》明确指出,各地要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研学实践、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科技场馆重要育人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政府投入、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正常开展。推动少年儿童优秀文化产品繁荣健康发展,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四、不断健全中小学办学管理机制
推进中小学教育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做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必须处理好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意见》围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行政管理与学校管理的边界,实施清单管理。《意见》强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为中小学服务,为激发办学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支持”“依法依规明确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管理事项”。在管理方式上,“要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针对不同学段、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依据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加强分类管理,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通过明确权责边界,推行清单化管理,将更加有助于实现让学校大胆办学、规范办学、科学办学。
二是明确学校内部治理改革的科学路径,实施合作治理。《意见》要求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政治把关”;要求健全决策机制,“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求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对学校重要工作进行审议、听取意见”;要求处理好家校关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要求“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学校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科学管理水平。
三是明确学校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意见》要求健全公开制度,对要公开的内容进行明确;要求正确处理学校与社区的关系,建立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些举措为有效发挥家校社育人合力、营造全方位的育人场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营造良好氛围。可以预见,随着《意见》的印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将得到彻底有效激发,这将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滑动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就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推动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国情教情,遵循教育规律,育人为本、提高质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制度创新。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加强顶层设计,着眼于长远的制度建设,鼓励各地各校继续深入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持续释放和激发中小学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放管结合。明晰政府、学校权责边界,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既注重打破部门壁垒、做到应放尽放,又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有序推进。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二、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3.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
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严肃校规校纪,依法保障学校和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进行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4.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
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完善教师“县管校聘”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并依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推动教师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5.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
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有效使用、正常运转。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
三、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
6.强化评价导向作用
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7.强化校内激励作用
学校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注重精神荣誉激励,积极开展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强化专业发展激励,鼓励和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及时帮助教师诊断改进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突出关心爱护激励,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8.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注重创建学校党建工作品牌,在师生中深入开展“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征集提炼、培育弘扬活动,创作设计富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以科学正确的办学理念,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凝聚力。
9.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
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机制改革,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统筹学校间干部配备,推动优秀教师交流,完善联合教研制度,带动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增强内生动力,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加大场地设施资源和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力度,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完善学区治理体系,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统筹学区资源,促进学区内学校多样特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积极开发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专递课堂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应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
10.注重选优配强校长
各地要把培养好、选配好校长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因素,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制订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有关办法,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校长选任程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完善校长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
11.注重加强条件保障
各地要主动为中小学服务,为激发办学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支持。要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健全生均公用经费、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学校办学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12.注重拓展社会资源
各地要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研学实践、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科技场馆重要育人作用。通过政府投入、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经费,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正常开展。推动少年儿童优秀文化产品繁荣健康发展,面向社会遴选一批、组织专家创作一批、突出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图书、歌曲、影视、动漫等文化精品,积极组织时代楷模、名师大家等定期进校园开展教育活动,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五、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13.完善宏观管理
依法依规明确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管理事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机构作用,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使用教材、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健全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督导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学校正确办学方向。要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针对不同学段、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依据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注重加强分类管理,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
14.完善内部治理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政治把关。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支持保障。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对学校重要工作进行审议、听取意见。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15.完善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招生入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建立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强化组织实施
16.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把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作为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府统筹,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稳妥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举措。要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考核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7.落实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为最大限度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创造有利条件。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要完善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教师人事制度,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任务。
18.营造良好氛围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涉及方方面面的重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对这项改革重大意义和各项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密切家校沟通,广泛凝聚共识,积极争取各方理解支持。要切实增强广大校长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激发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涉校涉生纠纷,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大交流推广力度,努力使每一所学校办学活力显著增强,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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